宜昌全区地跨东经110°15′~112°04′、北纬29°56′~31°34′之间,东西最大横距174.08公里,南北最大纵距180.6公里。位于长江中游和上游的结合部、湖北省的西部,地处秦巴山脉和武陵山脉向江汉平原的过渡地带。东邻荆州市和荆门市,南抵湖南省石门县,西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北靠神农架林区和襄樊市。宜昌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四季分明,春秋较长。年平均水量为992.1~1404.1毫米之间。雨水丰沛,多在夏季,较长的降水过程都发生在6~7月份,雨热同季,全年积温较高,无霜期较长,年平均气温为13.1℃~18℃,但随着海拔高度上升而递减,每上升100米降低0.6℃。7月平均气温24.1℃~28.8℃,元月平均气温1.7℃~6.5℃。极端最高气温41.4℃,最低气温-15.6℃。其中三峡河谷及清江、香溪河谷地带,由于高山对峙,下有流水,故在600米以下存在逆温层,冬季较暖和,极端最低气温小于-7℃的机会只有5%,是得天独厚的柑桔生产基地。宜昌市境内地形复杂多样。山区、丘陵、平原都有。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西北部是大巴山,中部巫山,西南部是武陵山,宜昌城以东的宜都、枝江、当阳、远安属丘陵山区和平原;宜昌城以西的兴山、秭归、长阳、五峰等县属于山区,是我国二级阶地东端,崇山峻岭,峡谷交错。在市域总面积中,山区占69%,丘陵占21%,平原占10%,构成“七山、二丘、一平”的地貌特征。宜昌历史悠久,远在四、五千年前先人已在宜昌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春秋战国为楚西塞,是楚文化的发祥地。西汉初年(约公元前二百年)为县治,东汉建安年间(约公元二百年)又为郡治。此后各代,称郡或称州或称府。宜昌是鄂西政治、军事的中心。古今著名诗人李白、杜甫、白居易、欧阳修、郭沫若等都曾来过宜昌,留下了光辉诗篇。宜昌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四季分明,春秋较长。年平均水量为992.1-1404.1毫米之间,年平均气温为13.1℃-18℃。景观:三峡大坝、黄陵庙、南津关、、昭君故里、龙门峡、巴雾峡、滴翠峡、巫山小小三峡、香溪源、金猴岭原始森林、坪画廊等。宜昌境内建立了2个国家级的自然保护区,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和5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地域内有各类高等植物3000多种,有国家级珍稀植物43种,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42种。
宜昌子女欠债,父母偿还???
成年子女欠债,父母是没有责任偿还的。
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对于其个人债务应该自己来进行承担,是要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的,当然父母如果是自愿代为偿还的,法律予以准许,这属于个人的自愿行为。或者是存在连带担保的情况下,那么父母才有责任来进行承担。如果该笔债务中,父母是保证人或担保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债权人有权主张父母偿还债务。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欠付的债务,如果该子女没有独立的个人财产可以偿还或者不足以全部偿还;其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子女去世,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亦应当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但是如果孩子是未成年的,欠下的债务也是符合自己行为能力的,由此欠下的债务父母需要承担,因为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如果孩子成年了,则由孩子个人承担。除非儿子死亡。
子女欠债父母是否有责任偿还,要分情况,具体如下:
(1)是未成年子女的债务,由于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所以在未成年人他本人没有财产可以偿还的情况下,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有义务替子女偿还债务;
(2)是子女已经成年,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没有义务和责任要替子女还债;
(3)如果成年子女已经死亡但生前又有债务未清偿,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则应当用遗产来清偿子女生前所欠的债务,但是清偿债务应以子女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